案例 · 主申拿到 D7 後,配偶 + 父母透過家庭團聚落地
主申 D7 落地一年後,太太 + 母親透過家庭團聚(Reagrupamento Familiar)申請居留卡。本文還原家庭團聚裡最容易被忽略的三件事:父母的「依附性」證明、太太的就業自由度、孩子的入學時點。
本案例為代表性場景整理,已對客戶身份資訊做匿名與脫敏處理,時間線與決策點反映我們處理過的同類案例的常見路徑。具體審批結果、材料門檻與實際時長以葡萄牙官方機構最新規定與個案為準。
客戶畫像
- 主申:劉先生,42 歲,已透過 D7 拿到葡萄牙居留卡 14 個月
- 即將團聚的家屬:
- 太太(39 歲,國內自由職業插畫師)
- 母親(67 歲,喪偶,國內獨居,劉先生為唯一子女)
- 不團聚的:父親(已故)、劉先生兄弟姐妹(無)
葡萄牙家庭團聚的三類物件
簡單說,葡萄牙允許的團聚物件大致分三類:
- 配偶 / 同居伴侶(最常見、最直接)
- 未成年子女或受撫養未成年子女
- 受扶養的父母 / 祖父母(條件較嚴,需證明經濟依附)
劉先生這一案涉及第 1 + 第 3 類,難點在第 3 類。
時間線(團聚總耗時約 9 個月)
| 階段 | 時間 | 節點 |
|---|---|---|
| 第 0 周 | 初評 | 主申狀態 + 家庭情況評估 |
| 第 1–3 周 | 經濟收入 + 住房證明 | 主申必須證明在葡有足夠收入支撐團聚家屬 |
| 第 4–6 周 | 檔案鏈整理 | 見下方兩條主線 |
| 第 8 周 | 海牙認證 | 國內端 |
| 第 10 周 | 申請遞交 | 透過 AIMA 線上系統 |
| 第 22 周 | 團聚審批 | 透過 |
| 第 24 周 | 入境簽證 | 太太 + 母親分別拿到 |
| 第 28 周 | 入境葡萄牙 | 一同抵達 |
| 第 32 周 | AIMA 生物特徵 | 律師陪同 |
| 第 38 周 | 居留卡寄達 | 太太 + 母親兩張卡 |
太太的團聚(相對簡單)
材料鏈:
- 結婚證(海牙認證 + 葡語翻譯)
- 太太的護照、出生證、無犯罪記錄(海牙認證)
- 經濟能力證明(主申收入足以支撐兩人 + 母親)
- 共同居住證明(葡萄牙住址 — 主申租約或購房檔案 + 增加家庭成員的更新)
- 健康保險
太太的就業自由度:拿到居留卡後,太太在葡萄牙可以自由工作(無論是受僱還是自僱),不需要單獨再申請工作簽證。這是很多客戶沒意識到的紅利。
母親的團聚(核心難點)
葡萄牙允許「受扶養的父母 / 祖父母」團聚,但「受扶養」三個字怎麼證明?
葡方期望看到的證據鏈:
- 主申是父母的唯一或主要經濟支持者 —— 即父母沒有自己的穩定收入來源(養老金太低、沒有工作)
- 長期支援的銀行流水 —— 主申過去 12 個月持續向母親賬戶匯款
- 父母的身體 / 健康狀況 —— 高齡 / 有慢性病 / 獨居
- 沒有其他可依靠的兄弟姐妹 —— 或兄弟姐妹也證明無能力承擔
劉先生母親的情況:
- 67 歲、喪偶、獨居(✓)
- 退休金每月 ¥2,800,劉先生每月匯 ¥6,000 補貼生活費(✓ 持續 3 年的銀行流水)
- 劉先生是獨生子(✓)
- 母親有高血壓 + 輕度心血管問題(✓ 醫院診斷證明)
我們整理這些證據 + 起草了一份法律陳述(exposição de motivos),說明這些事實如何構成「經濟與生活上的依附關係」。這一份法律陳述是律師的核心活兒,也是為什麼父母團聚不是普通客戶能自己跑通的。
三個真實的卡點
1. 母親的銀行流水「斷點」
母親過去 3 年的銀行流水裡有一段 4 個月沒收到劉先生的轉賬(因為劉先生當時換了銀行)。這段「空檔」被葡方稽核員盯上:「為什麼這 4 個月不轉?是不是其實她不需要?」
我們補了:
- 劉先生新舊兩個銀行的同期對賬單(證明換戶事實)
- 母親的支出記錄(證明這 4 個月母親在動用儲蓄)
- 一份補充法律陳述說明上下文
2. 太太的「同居證明」缺失
劉先生當時一個人住,太太還沒來。葡方問「你們怎麼證明是一對真夫妻?」我們提交了:
- 共同賬戶的銀行流水(部分共有的資產管理)
- 共同保險單
- 微信 / 國內通訊運營商的家庭套餐記錄
- 國內房產共同所有的證明
3. 入境時機錯配
太太的入境簽證 4 個月有效,母親的也是 4 個月有效。兩人的有效期視窗最初沒對齊 —— 母親的體檢證明拿到比太太晚 5 周,差點導致兩人不能一起入境。我們協調讓母親那邊加急體檢 + 葡方審批同步,最終 4 月內一起到葡。
團聚後的服務延伸
- 母親的 SNS 健康號申請(葡萄牙公立醫療)—— 對老人尤其重要
- 母親的 NIF + NISS(如果有繼承等需要)
- 太太的工作稅號(開始接海外專案)
- 劉先生家庭醫療保險升級(涵蓋三人)
幾個常見誤解
誤解 1:「我有錢就能團聚父母」
不是。葡方審的是依附關係,不是申請人富不富有。一個有錢但父母也有自己穩定養老金的客戶,團聚父母比一個收入一般但父母完全靠他養的客戶更難。
誤解 2:「父母過來就能拿養老金 / 享受免費醫療」
部分誤。父母拿到居留卡後可以註冊 SNS(公立醫療),但不能享受葡萄牙的養老金(養老金需要繳納社保歷史)。醫療待遇與本地居民等同。
誤解 3:「兄弟姐妹有能力照顧就一定團聚不了」
不絕對。如果能證明兄弟姐妹長期不參與照顧、地理上不便、或有自己的家庭負擔,仍可能成功。核心是「實際依附關係」,不是字面血緣」。
客戶最看重的服務環節
「太太的團聚我自己研究都能搞定。真正需要律師的是我媽那部分 —— 那份法律陳述是不可能自己寫出來的,寫不到位稽核員就退件。律所對接 AIMA 多年的經驗,知道稽核員關心哪些細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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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聯絡顧問 — 由律師評估個案,特別是父母團聚這種裁量空間較大的情形
- 已有 NIF?沒有的話先 FastNIF 線上辦理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建議。所有材料、門檻與結果以葡萄牙官方機構最新規定為準;葡萄牙世嘉服務集團不承諾審批結果。
